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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农村宅基地政策新变化

    信息发布者:秦淑杰
    2018-07-27 14:26:20   转载
    4-21农村宅基地改革在不断的变化推进,2017年全两会之后,宅基地政策又产生了一些新变化,这些新变化将会影响到每一个农村人。一、把本该属于宅基地的权利还给农民在两会上提出,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的建设用地入市制度,赋予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租赁、出让、入股的权能,明确其入市范围途径。在以前,改变农村土地的用途无非是收归国有。在关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上,政府和农民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,某些地方政府很大一部分的财政收入是靠卖地,这样就导致原本是农民的土地,反而给农民的补偿非常少。这样的做法引发了大量的拆迁纠纷。于是,在这次两会上,发放文件,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,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权同价。这样一来,农民就可以不通过地方政府,直接用出让、租赁、入股等多种方法,从而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。二、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在两会上提出,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,试着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于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的意愿,改革宅基地相关审批制度。对于那些已经在城镇落户了的农民来说,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,有偿退出,并由村集体出钱购买,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,这对农民来说不一定就是个坏事。在以后,对于一些一户多宅或是超出面积的,很可能直接采取手段征税或是回收。三、管住地方政府的权力,缩小征地范围在两会上提出,缩小土地征收范围,进一步的完善土地征收制度,探索和制定相关征收目录。严格的界定公共利益的用地范围,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规范、合理、多元的保障机制。在现实生活中,土地管理法没有对什么是公共利益作出一个明确的界定范围,因此导致了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,出现了违规征用农民集体土地,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、企业项目建设等现象。在对农民的 补偿方面确实十分的不公平。总之,此次2017年全国两会后农村宅基地政策产生的三大新变化,将对农民产生很多的积极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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